針對部分人士宣稱,核四廠2年到3年就可以放燃料,台電澄清說,核四若要啟用,須先確認廠內2公里S斷層及外海長93.9公里活動斷層安全問題,並與廠商重啟新約談判、地質再調查、做耐震評估、重新申請建照,再加上試運轉測試報告餘32份尚未完成等難題,核能管制機關原能會已多次表示核四有安全疑慮,光是1號機若要重啟至少需時10年,所謂「3年就能啟用」的說法不僅沒有依據,也不切實際。
台電指出,核安是重中之重,用主觀重啟期待來略過客觀存在的困難,並不是工程師精神。此外,發電機組除了需符合主管機關的各項安全要求,也需要中央、地方協力,才能順利開發或改建。近日北部地區的台北市、新北市、基隆市、桃園市、宜蘭縣等首長,皆發言表達核安的重要性,也對核四重啟的安全提出疑慮,反而凸顯特定人士以台電前員工身分表達的政治語言不切實際,核四議題不是政治攻防,而是需要專業理性及共同面對的難題。
台電說明,核四重啟必須實事求是面對各項困難,首先是時程問題,光是相關安全強化工程及測試等技術面工作,就至少需時7年,再加上與廠家重啟新約談判、地質再調查及廠房結構與設備須進行耐震評估、安全數位儀控系統汰舊更新、重新申請建照等外在因素,一號機啟用所需時間依據主管機關原能會表示至少耗時10年以上,另外二號機有1777件零件設備移用至一號機,更是遙遙無期,並非外界想的如此容易。
台電進一步說明,核四既存的安全問題必須務實面對,例如:原能會75項安全列管事項中,最終安全分析報告審查未通過;187份試運轉測試報告,32份未審查通過;福島改善工程未施工;安全數位儀控系統需汰舊更新;加上核四廠內長2公里S斷層及外海長93.9公里活動斷層之地質調查工作因封存而暫緩等。若核四重啟,台電須依管制機關要求納入地質新事證重新進行調查,並依調查結果重新評估廠房結構及設備之耐震需求。種種不確定因素加總,其時程難以估算及掌控(需時N年),核四要在短短兩三年內消除相關安全隱憂,未免不切實際。
另外針對台北市柯文哲市長表示「核四1年花40億元封存」,台電說明,核四廠於104年7月1日正式進入封存,105年7月29日立法院決議:「停止封存計畫」、「不可再編列封存預算,105年度啟動研擬廢止核四計畫,106年度起僅以最少經費與人力保管廠區及相關設備,直至核四廢止」,台電公司遵照立院決議,為保存核四廠資產最大價值,自106年1月起核四廠進入資產維護管理。核四所需預算目前採「逐年編列、滾動檢討」,110年編列3.8億元,市長可能誤解1年花40億元。